我的电动车被别人开出去和摩托车相撞了 车被交警拖走了 我以车主的身份去协商但交警说一定要当事人

2024-12-21 19:28:05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一、如果报警了,车拖走后,你们之间协商解决,应该在交警队协商解决,并在交警在场的情况下出书面的协议才可以。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四条 具有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情形,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填写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并共同签名。损害赔偿协议书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等内容。

  二、你现在只有2个办法

  1、通过车牌号,继续找摩托车主。一起到交警队去做正式的协商。

  2、按照法定程序。10工作日,也就是2周,估计要跨十一了,出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完责任书,你的车辆可以取回。那会儿的费用会很多了,因为停车费拖车费很贵。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回答2:

1、该事故既然交警已经立案,没有找到当事人案件的调查处理还没有完成,是不会现在就把车交给你的。这不是说你作为车主没有权利拿回自己的车,而是处理事故暂时不能把车给回你。
2、既然你已经和对方商量好了赔偿问题,那么可以采取双方要求交警撤销案子,如果没有其他违法需要受处罚的行为,交警是会同意撤案的。这样就可以拿回车子了。
3、作为车主,你应有责任积极协助交警寻找当事人的。何况电动车和摩托车发生事故,只要人没大碍,能有多大的事情啊,当事人没有必要逃避交警处理的。

回答3:

按照程序是这样的,交警跟谁手里扣的就得发还给谁,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确实找不到当事人,真的车就发还不了了吗?遇到这种情况他们实在不发还,你就只能找上级部门投诉了,你一投诉他们绝对发还你,不信你试下.

回答4:

应该没有问题的,毕竟你是车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