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了酒席没有领取结婚证,不算夫妻关系;
2、夫妻关系的建立,以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为标志;
3、中国从1994年以后已经不存在事实婚姻,男女没有办理结婚证在一起生活的按同居关系处理;
4、同居关系,不存在起诉离婚的问题;如果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同居关系,法院不会受理这样的案件;只有就同居析产起诉到法院,法院才会受理。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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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婚姻在我国采取登记成立主义,没有办理登记的,视作没有婚姻关系。另外,根据相关法律,只有在94年2月1日前成立的符合婚姻实质要件的同居关系,才能被法律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以后的符合婚姻实质要件的关系,即被看作是同居关系。同时,我们国家现在已经没有了非法同居这个法律概念。
2、根据以上的划分,你们的情况是同居关系。同居关系的财产分配原则是,合理按照原所有权分配。即可以分清同居前是谁拥有所有权的物品,则归原所有权人拥有;无法分清同居前是谁拥有所有权的物品,双方合理分割;无法分割的,可以一方作价赔偿,也可以估价进行分配,也可以出卖后分配资金。你说的装修费用,可以由房子的拥有者根据装修的价款,赔偿一部分给另一方。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属于同居关系,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 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个人所有或共有权属不明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
没有领结婚证就没有在法律意义上结婚,那么也没有法律意义上的离婚。
关于财产如果属于彩礼的可按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的情况处理。
你们没有结婚证,一般来说按非法同居办理,也就是,原来是谁的就是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