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娘家为什么要逼你离婚呢?是你的丈夫做了什么不好的事情,让两家误会吗,具体的前因后果你也没有说清楚,让我们怎么去帮助你呢?你家里面的这种情况,我问你打什么电话都没有办法求助的。说实话,一切的决定权难道不是在你自己手上吗?
看你这个说法,你应该是不想和你丈夫离婚。既然你不想离婚,那你自己可以做主呀。难道说你在娘家一句话都说不上吗,自己的事情你做不了主吗?你就跟你自己娘家说你不打算离婚。难道你娘家人还能够拿刀砍了你那绳子绑了你,然后把你绑去民政局吗?
现在去民政局离婚必须要夫妻双方拿上你们的身份证,户口本,还有结婚证的原件才能够办理的,还得要本人亲自到场。你如果不同意不去现场,难道你的母亲能够找人代替你去吗?遇到现在这样子的情况,我不知道你是和你的父母住在一起,还是和丈夫住在一起,如果说是和丈夫住在一起呢,直接把娘家电话拉黑。和你丈夫暂且出一趟远门呗,让你娘家的人就算上了你找不到你们。也没办法逼你去离婚。
如果说你是和你娘家人住在一起,那么他们肯定软禁了你不让你出门,那这种情况之下,只能够说你想办法拿到手机,拨打110电话报警。那警察上门求助,或者说可以求助你们当地的居委会,让他们对你父母进行调解。实在不行你去找一个律师援助,把你的父母告上法院。
但是这些都是最无奈的做法,他毕竟是你的父母,把你养大的父母。所以呢,还是希望你们在居委会的调解下,改商量这件离婚的事情,好好的说一说你们的父母,让他们不要逼着你去做你不想做的决定。毕竟这件事情闹到法院上对谁来说都不
娘家人逼着你离婚,肯定是因为你和你老公之间的关系处理的不到位,而且很糟糕,是他们不得不担心你们的婚姻会遭受变故,所以才这样针对这些情况,你可以从一下几个方面着手来处理
1.首先,加强双方的相互了解,以求得彼此的高度信任。猜疑是与不了解形影相随的,因此,要使夫妻达到高度信任,必须加强彼此的信息沟通,以达到相互了解。“长相知”才能“不相疑”,要达到相知,必须做到两点:一是恋爱时间适当长一些。对对方的思想品德、个性习惯、社交范围都做到深入了解,为婚后的互相信任奠定基础。二是加强婚后的进一步了解。婚前恋爱时间终究是有限的,恋爱过程中由于男女双方在有限时间内接触,加之恋人间“光晕效应”的影响,相互只能达到大的方面相知,无论在深度和广度上都有限。婚后朝夕相处,彼此暴露出本来面目,有利于夫妻相互的深层了解,一方面可以达到相互适应,另一方面也可以在充分了解基础上达到充分的互信,避免猜疑现象发生。“人之相知,贵在知心”。夫妻之间更需加强了解以求心心相印,杜绝猜疑的发生。列宁和克鲁普斯卡娅结为终身伴侣后,共同订了一份爱情公约,“互不盘问,绝不隐瞒”。夫妻只有相互信任,心心相印,才能战胜人生的各种艰难险阻,永葆爱情的青春。只有做到夫妻间的充分了解,才能取得高度的互信,哪怕是听到了什么谣言,自己也要有主心骨。电影演员达式常在银幕上风度潇洒,相貌出众,在他演完影片《难忘的战斗》后,收到许多姑娘热情的信件和照片,他和妻子在灯下共同展读这些信件,观看寄来的照片,然后共同商讨处理办法,退回信和照片,并以两人名义作了回信说明情况,表明心迹。由于经常出去拍片,所以有人就对他的妻子说:“你可提防着呀!”她却并不担心,回答道:“我了解他,相信他。”她对达式常说:“你在戏上该恋就恋,该爱就爱,演得越真实越像才好。”由于他们的婚姻是建立在相互了解和信任基础上的,所以他们的爱情才不断发展。试想像这样的夫妻,哪还会出现猜疑?
2.一旦有了猜疑,既要冷静,也不可埋藏于心里。人在猜疑的时候,容易为封闭性的思路所支配,这时冷静克制非常需要,要多设想几个对立面,只要有一个对立面突破了封闭性思路的循环圈,理智就有可能及时得到召唤。“当局者迷”,有时即使主观上很想理智思考,客观上却很难做到。这时要紧的是把自己的真实想法及时告诉爱人,只要你诚恳相告,爱人就会从你的一片诚意中看到你对他(她)的信赖。及时交换意见有许多好处:若是误会,当可及时消除;若是看法不同,通过交流,各自的想法为对方所了解,也有好处;若真的证实猜疑并非无端,那么夫妻间心平气和地讨论,也有希望使事情解决在始发之际。反之,有了猜疑一个人闷在心里,自己越想越气,而爱人却感到莫名其妙,结果不但解决不了问题,还可能使矛盾进一步扩大甚至激化,最终导致悲剧的发生。猜疑是夫妻关系的大敌,是夫妻感情破裂的一大隐患,夫妻都必须足够重视,互尊互信,才能建立和谐美满的新型关系。猜疑的出现也说明夫妻在心理上出现了距离,要及时调适双方关系。夫妻间的互相信任很有必要,没有信任,爱情就缺乏良好的心境基础,那种把配偶看做自己的私有财产,干涉对方的社交活动和限制对方行动自由的行为,既是自私的表现,也是十分愚蠢之举。它只会造成夫妻关系紧张,引起夫妻感情破裂。要在互相信任和开诚布公中,增强思想交流和信息沟通,增加夫妻生活的心理透明度
娘家逼你离婚,你应该跟娘家人解释清楚,自己的婚姻受法律保证的,自己的爱人正是个人幸福终身的依靠,并向家人介绍爱人的品行、实力以及你对未来的憧憬,让娘家人放弃对爱人的偏见。
其次,可明确告诉家人对此事你的态度予以拒绝家人的逼迫,以及自己做为成年人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利,你们已无权干涉自己婚姻自由,只是可以提出对自己参考意见。
若娘家人仍逼迫自己或阻拦你,你可以根据家人的做法,求助于亲戚好友,或街道、社区、妇联等组织报告,或找咨询中心、心理服务机构咨询,最后可以拔打110或可以拨打热线12338维权。
首先,结婚自由,离婚自由。作为父母的不应该干涉子女的婚姻,婚姻法也有明确的规定,但是现实生活中,因为门当户对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父母干预子女婚姻的事情屡见不鲜。
其次,如果对方父母干预离婚,您坚持不离婚的话,那么实务操作中,法院对于第一次离婚一般是不会判离的。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因此,你们夫妻双方并无感情破裂的依据,只要您坚持坚决不离婚,法院一般不会判离的。
最后,建议您积极跟对方父母和妻子沟通,双方的幸福是握在你们自己的手头。暂时的困难不叫困难,父母之前给予我们的,我们不能强求,因此,您只要肯努力,肯向上,积极劝导对方父母,拿出实际行动去改变,慢慢感化对方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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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婚姻与恋爱最大的不同在于婚姻不单单是两个人自己的事,你不仅需要与老公沟通,也需要与娘家沟通,询问他们这样逼迫的理由,是否有你不知道或没有看清的理由。当然,面临父母的干涉,你也要保持自己的想法。夫妻双方感情如何只有你们自己最清楚。
如果到了实在沟通无效的程度,明确现在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对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都协商一致,有一项无法达成一致的,只能通过诉讼解决。
【法条】《民法典》第1079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62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