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或投资目的抢注商标的认定是:
1.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是主观要件;
2.申请人采取了不正当手段,是行为要件;
3.注册成功,是客观要件或事实要件。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一条,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