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签了两年合同,现在不想干了,辞职需要赔付违约金吗?

2025-01-01 08:04:05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签了两年合同,现在不想干了,如果用人单位未出资对劳动者进行专项技术培训的,劳动者辞职是不用承担违约金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回答2:

首先辞职,是要求提前1个月申请,以便用人单位抓紧招聘新人来接替,你这种情况,追究过失的话,公司的确承担主要责任的,首先合同甲方的义务,公司没有尽到,从试用期到转正,没有书面形式的正式合同,但你也存在一个问题,转正意味着定岗,你的工资要有所增加的,你当时能接着工作,说明你已经默认了工资标准,所以双方都存在着问题,你们这种可以到劳动仲裁,通过双方协商来解决,否则你可能要承担违约金的处罚!

回答3:

一,你不应以主动辞职方式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具体做法是,你完全可以以公司没有为你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为由,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在提前三十日并以书面形式提出。这样你不存在违约,反而公司存在违反劳动合同法。对此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申请事项有两项:1,要求公司为你补交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社会保险费用;2,依据劳动合同法,公司应当支付你经济补偿金。二,因你的劳动合同方面的违约条款目前不清楚是什么,如果是限制你解除合同的条款,那么该条款因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而无效,如是关于保密性义务或竞业限制条款的要看你们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你与公司合同条款是如何约定的?最好将条款写出来,有利于问题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