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二)机动车登记内容变更的;
(三)机动车用作抵押的;
(四)机动车报废的。
你主要是不明白第(三)项之规定。
楼上已经说到点子上了,如果你不办理相应登记的话,发生车辆过户的活动时,会有产权纠纷,假设甲将自己的车抵押给乙,因到期不能偿还所押资金,乙将车拍卖,来偿还自己的借款。而由拍卖带来的第三方也就是买车方该如果办理过户手续呢。如果不登记车辆管理单位由此可能不给予办理过户手续,一旦该车出了事故,该由谁来负责呢。
其实第(三)款的道理和第(一)(二)款的道理是一样的,可能我说得不够明白和详细,可以再参考其他人的答案或资料,但终归是办理了登记在现实生活当中是十分重要的。
目前,汽车抵押贷款主要是用于汽车消费,在车贷款还清之后,可以到相关部分解除抵押手续,将车辆过户到自己名下,具体准备的资料有:
1、《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属于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解除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抵押权人还应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5、属于委托代理人(或本单位工作人员)代理的,还应提交机动车业务委托书和代理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