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公证材料准备:
1、申请人的的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集体户籍的申请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3、申请人的父母亲的身份证、户口簿及婚姻关系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等),如父母亲有去世的情况需提供死亡证明;
4、申请人的出生证明材料,任选其一:
①由户籍地派出所或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出具的出生证明信
②原出生公证书
③《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
④《独生子女证》+父母结婚证
⑤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成员关系证明(或常住人口基本信息表)或人事档案+父母亲结婚证
⑥亲子鉴定报告
▲年纪较大的申请人,没有出生证,没有独生子女证,又是从外地迁入本地没有户籍信息,出生证明可由以下代替:
①原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开完证明到派出所盖章确认;
②调取原籍户籍底档;
③本人和父母的人事档案。
5、加贴照片:美国、法国、泰国、哥伦比亚国家需提供当事人个人2寸近照;
6、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 身份证件;
7、在中国境内出生,申请人已注销户口出境且其原住所地户口簿上无其他资料反映的,还应提供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与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8、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出生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或监护人)的申请,依法证明自然人在中国境内出生的法律事实的真实性的活动。
出生公证办理所需材料:
1、申请人的的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集体户籍的申请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3、申请人的父母亲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及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如: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等),如父母亲有去世的情况需提供死亡证明;
4、申请人的出生证明材料,任选其一:
①户籍部门或人事档案部门所出具的出生证明;
②《独生子女证》;
③《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亲结婚证;
④父或母户口簿可以体现该关系的,父母同一或各自户口簿+父母亲结婚证;户口簿没法体现该关系的,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成员关系证明或人事档案+父母亲结婚证(如父母离婚的,相应提供离婚证书、离婚协议)。
特殊情况:
1、年纪较大的申请人,没有出生证,没有独生子女证,又是从外地迁入本地没有户籍信息,出生证明可由以下代替:
①原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开完证明到派出所盖章确认;
②调取原籍户籍底档;
③本人和父母的人事档案。
2、加贴照片:美国、法国、泰国、哥伦比亚国家需提供当事人个人2寸近照;
3、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 身份证件;
4、在中国境内出生,申请人已注销户口出境且其原住所地户口簿上无其他资料反映的,还应提供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与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5、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正常情况下,你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出生公证。
鉴于你是独立户口,所以需要提供派出所证明或者出生医学证明或者独生子女证,父母死亡的需要提供死亡证明。
公证书中当事人的出生地点应明确、具体,地名应写全称。出生地址应写到市、县,根据使用地(国家)要求,也可写到乡、村或城镇街道。如果当事人出生时的地名已改变,应在现在地名后括号内,写明原地名全称。
出生证明当事人父母要写明生父母的姓名,如父母死亡的,要加括号注明,如当事人已被他人收养,应注明养父母姓名,对非婚生子女的出生公证书,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要求,不写生父姓名。
出生公证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1、申请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国内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在国外的,应提供护照(出境日期及有效签证);申请人是港、澳、台居民的,提供身份证、通行证、回乡证、台胞证;
2、申请人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
3、申请人的医院出生证明,如申请人没有出生证明,可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派出所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出生证明。
办理出生公证的程序
1、申请。申请是指当事人向公证机关提出办理公证的请求。
2、受理。受理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初步作出接受办理的决定。
3、审查。审查是整个公证程序中最重要的环节,是决定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的关键。
4、取公证书。公证处出具公证书。
5、交费。公证费是指国家公证机关在行使公证职能过程中,依法定标准向申请公证当事人征收的有关费用,它是国家司法规费的一种。公证处出具公证书后,应按照司法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核定的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
最新版出生公证书:必须写生父,生母姓名,证件号的。另外公证书必须贴当事人2寸免冠照片,部分国家不需要贴。
父母双方有去世则需要提供死亡证明,火花证明,户口注销证明,如果类似是孤儿这种情况可以去户籍派出所请民警开户籍证明,这个户籍证明中民警是可以根据户籍调档出生父,生母的信息,然后盖派出所章即可。
其二如果父母信息找不到,比如是领养的,建议问下谁要您办理公证认证的,按我们经验可以用亲属关系代替,可以做孩子和养父养母的三方亲属关系公证,现在的亲属关系公证书不会体现养父养母,证词写的还是
谁是谁儿子/女儿,谁是谁的父亲/母亲 以上供参考,祝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