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劳动法怎样赔偿?、

2025-03-07 07: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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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单位不与你续约,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获得从2008年1月份至今的经济补偿金,共计2个月。至于新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前,即2008年1月以前的经济补偿金,由于旧的法律没有规定,且新的劳动合同法也没有溯及力,故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的话,就没有补偿金;如果约定了的话。则按照约定要求补偿金。

回答2:

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如单位不愿意继续与你签订合同,则单位应当支付你从2008年起共两年工龄即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基数包括了你所有的按月发放的收入,例如奖金、津贴、加班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