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分户,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1)一家同居一处,因工作、结婚,经济独立,无法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6)家中有其他无法在一起生产生活的情况。
扩展资料
以下情况是不允许分户的:
第一种就是禁止独立子女分户,我们都知道现在农村已经实行了一户一宅政策,所以独生子女在原则上是可以继承父亲母亲名下的宅基地房屋的,但是如果独生子女户口从父母的户口上独立出去的话,那么就违反了我们一户一宅的政策。
所以如果你是独生子女户口的话,那基本上是不可能分户的,除非父母逝世。
第二种就是需要拆迁的地方也是禁止分户,现在我们都知道我们国家对我们农村投入的精力是非常多的,各种拆迁改造也非常多,所以很多地方都面临着拆迁。这个时候就有许多耍小聪明的人会来钻国家的空子,为了得到更多的拆迁补助款,有些人就会选择假离婚之类的方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分户
具体应当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福建省为例,未婚子女及其父母应当在同一户内,不可以分户。
根据《福建省公安机关户口管理规范》:
第十一条 公民申报家庭户立户登记,提交下列材料之一,向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一)私有房屋产权证;
(二)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
(三)土地使用证。
非住宅用房、违法建造的房屋地址,不得办理立户。
第十五条 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一)《结婚证》;
(二)《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三)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
(四)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不含夫妻间确权)。
分户时,符合下列关系之一的,原户内成员应当分在同一户内:
(一)夫妻;
(二)未婚子女及其父母。
父母仅一方在原户内的,其未婚子女应当与原户内的一方分在同一户内;父母离婚要求分户经核准的,其未成年子女应当与抚养方分在同一户内,成年子女由本人自行决定,但已婚子女夫妻原在同一户内的,应当分在同一户内。
不可以,按规定必须名下有房产证的才可以迁入房产内和家人分户,原房产内不允许分户,所以你这样的情况不可以分户口。
你上大学时,你的户口已经迁了出来,已经与原来的户口本无关,还找什么“继父”?你现在的集体户户籍,就是你的户口。要用户口的时候,你拿着这些就可以了。如果将来你在某地落户了,当地派出所会给单独立户,会发给你户口本的。
你这种情况还不能分户,要么你结婚了,要么你有自己的住房,要不然就算分户了,户口地址在哪里呢,又确定不了,所以还是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