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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理赔是保险基本职能实现的集中体现。做好保险公司理赔工作,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意义重大。
<1>、保险公司理赔使得保险基本职能得以实现。保险的基本职能是经济损失的补偿或给付。被保险人将其面临的财产或人身等风险转移到保险公司,并不等于能够得到确切的赔偿;但是保险公司接受被保险人转移的风险,便意味着将承担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经济补偿或给付。被保险人通过保险可以将不确定性转化为确定性,这种确定性表现为或者不出险,平安无事,财产或身心得到安全保障;或者出险伴随的损失得到一定程度的赔偿。保险公司理赔正是实现经济损失赔偿的经营环节。
<2>、保险公司理赔能及时恢复被保险人的生产、安定其生活,促进社会生产顺利进行与社会生活的安定。保险有社会的“稳定器”与经济的“助动器”的美称。保险在社会生产与生活,乃至经济金融中发挥着诸多积极的作用。但是这些作用的实现和发挥,有赖于保险公司理赔的快捷、准确,优质的服务。
<3>、保险公司理赔是对保险公司经营其他环节质量的检验。保险公司展业是否深入,承保核保是否合乎标准,防灾工作是否有助于风险的防阻,保险费率是否适度、合理与公平等等,在风险出险前不易有准确的把握。但当需要理赔时,保险公司有无能力赔偿,有多大的能力赔偿,赔偿以后对保险公司赔偿基金和经营稳定性有多少现实和潜在影响等问题,将是对保险公司经营整体的检验。通过这一检验,反过来可以促进保险公司改善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
<4>、保险公司理赔的质量关系到保险公司经济效益。保险公司理赔支出是保险公司经营成本的重要部分。保险公司理赔支出的大小,自然地影响到保险公司经济效益。在一定时期内,保险公司赔偿支出少,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保险公司经济效益就好;反之,保险公司赔偿支出多,经济效益就差。甚至个别时候的个别赔款可能使得保险公司出现严重的财务危机,出现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