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大队的地,本人已上交承包费用,但还没有给签合同,现在我有权种植收获吗?

2024-12-26 12:16:0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承包大队的地,承包人已上交承包费用,发包人接受了承包费用,即属于上述规定的情形,虽然还没有给签合同,但合同已经成立。因此,承包人有权根据合同种植与收获。

回答2:

你标题中所说的“转让”应该是转包。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有权对外转包,而且不须经过发包人(村委会)的同意,所以你的转包是合法的,村里无权收回。如果打官司,你能赢。

回答3:

承包合同到期地属于村集体组织,看你承包费怎么交的,是村两委同意交的还是和某人偷交,没有正式合同地不属于个人。

回答4:

看承包合同是怎么约定的。不交承包费涉及违约,发包方可收回承包地的。

回答5:

可以种但要及时补签合同,点下采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