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让世界充满爱—同心共建和谐社会(题)

2024-12-21 23: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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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所谓和谐社会,就是要尊重人民群众的创造精神,让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使各种积极因素得到充分调动;就是要有效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确保社会的稳定团结;就是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就是要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反映和兼顾各个方面群众的利益。说到底,和谐社会就是要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实行社会主义民主。

  因此,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本质上是民主社会。同时,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本质上还要求实行法治。和谐社会要求社会依照既定的规则有序运行,反对社会的无序化与无序状态。法治是社会有序运转的重要保证,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石。法治社会中最重要的规则是法律规则。法律是所有社会规范中最具有明确性、确定性和国家强制性的规范。依照法律规则来治理社会,人们就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社会就有了和谐的基础。因此,也可以说和谐社会在本质上是法治社会------民主法制。

  2.所谓民主法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就是要使人民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让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民主法治是目标与手段的统一,是社会主义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要实现的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都需要民主法治的支持,需要以民主法治为基础。

  3.所谓公平正义是现代社会进行制度安排和制度创新的重要依据,是协调社会各个阶层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也是一个社会具有凝聚力、向心力和感召力的重要源泉。在进行制度安排和制度创新的过程中,只有遵循公平正义的原则,才能取得社会各个阶层的共识和认同,使出台的措施获得最广泛的社会支持,从而得以顺利实施。在调节各种不同利益关系的过程中,只有遵循公平正义的原则,使绝大多数社会成员都受益,才能取得社会不同利益群体的广泛支持和接纳,有效地整合社会各种资源和力量,实现全社会的团结与合作。只有坚持公平正义,才能使社会不同利益群体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

  和谐社会是追求公平正义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大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4.所谓诚信友爱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道德基石。一个社会能否和谐,一个国家能否长治久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体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即道德建设状况。没有良好的道德规范,就无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诚信友爱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道德规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即追求人际之间的和睦共处。这不仅要依靠法律来规范人们的行为,而且要通过道德建设来营造良好的人际环境。法治是他律,道德约束是自律。和谐社会需要他律,也需要所有社会成员通过道德的作用实现自律。在道德规范体系中,诚信友爱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生活中的各种内耗和摩擦,减少社会生活的风险和代价,使社会的运行成本大大降低,有助于构筑良好的人际环境,消除矛盾激化的潜在因素;有利于增加社会的价值认同和凝聚力,进而激发社会的活力和创造力。如果说社会是一个组织严密、功能齐全的系统,那么,诚信友爱就是这个系统内部各个构件之间的纽带或润滑剂。没有诚信,人际关系紧张,就不会有友爱;没有友爱,就不会有和谐;没有诚信友爱,就不会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它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健全社会信用,培养公民的诚信友爱品德,是事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否健康发展的重大问题。

  5.所谓充满活力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从根本上说,社会的活力来自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就在于,在其自身发展过程中能够不断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使人民的生活日益改善,最终实现共同富裕。这个过程本身就是一个生生不息、永不停顿的过程,一个不断发展、充满活力的过程。在这一过程的各个历史阶段上,我们都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适时地通过改革,不断推进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使其永葆生机和活力。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最重要的就是必须使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发展要求相适应,不断克服和扫除影响、阻碍先进生产力发展障碍,最大限度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一个充满活力的社会,必然是各种利益关系不断协调、各种矛盾不断得到妥善处理的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先是一个各方面利益关系均衡发展和协调相处的社会,这是保证社会活力永不衰竭的前提,是保护人民群众的创造力持久发挥的必要条件。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利益主体的多元性和差异性,在新形势下的经济运行过程中出现各种各样的矛盾和利益冲突,出现一些磨擦和不和谐因素,是很正常的,也是必然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是要从根本上消灭矛盾,不允许各种矛盾存在,而是要正视矛盾,善于协调和正确处理各种矛盾,在追求和谐中分析矛盾、处理矛盾,在协调多方利益、平衡各种利益关系中不断求得新的和谐,从而激发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正确反映和兼顾各方面群众的利益,让人民群众真正从心里感受到生活在这个社会里是幸福的,从而萌发更多的创造愿望,迸发出更大的创造活力。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国家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是占主体地位的非对抗性矛盾的各方能够相互促进、良性运行、和谐共存、共同发展的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并不是不存在社会矛盾,但占主体地位、起主导作用的是非对抗性矛盾,而且这些矛盾由于不是处于对抗和冲突之中,完全可以通过民主的、经济的、调解的非对抗形式解决,因而矛盾各方能够互相促进、良性运行、和谐共存、共同发展,实现社会的安定有序。

  6.所谓安定有序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和基本标志。安定是相对于混乱而言的,有序是相对于无序而言的。安定是指社会处于平稳和安定状态,混乱则是指社会处于动荡和不安定状态;有序是指社会处于组织程度较高的有秩序状态,无序则是指社会处于无政府、无组织的无秩序状态。一个社会安定有序,本身就是不同利益群体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表现。反之,一个社会如果处在动荡不安、混乱无序的状态,本身就是社会不同群体矛盾激化的表现,是社会冲突得不到化解的结果。在动荡不安、混乱无序的状态下,人民群众不可能安居乐业,和谐社会建设就无从谈起,也根本没有条件谈到发展。

  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安定。这是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取得的一条基本经验。安定包括政治稳定、经济稳定、社会秩序稳定以及人心安定等几个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方面。政治稳定是整个社会稳定的核心;经济稳定是整个社会稳定的基础;社会秩序稳定是政治稳定和经济稳定的必要条件;人心安定是社会稳定的综合体现。同时,安定不是封闭、静止状态下的安定,而是信息开放和社会进步中的安定。要实现安定,就必须不断解决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不断消除社会各种不稳定因素,在社会发展与进步的动态平衡中实现安定。当然,仅仅安定还不能构成和谐,安定还要与有序相结合,这样才能构成和谐。因为在无政府、无组织的无序状态下,公平与正义就会无人伸张,社会矛盾就不能及时得到调节和化解,不同利益群体就不能彼此和谐相处。只有在良好的社会秩序下,社会组织各司其职、各尽其能,才能使有着不同利益与要求的群体和个人各得其所、和谐相处
  。
  7.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具有特定的含义,是指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高度统一状态。其中生产发展是生活富裕的基础和前提,生活富裕是生产发展的动因和目标,生态良好是生产发展和生活富裕的保证和条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仅要正确处理人与人的关系,而且要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人是一种具有高等智能的社会动物,是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只有处理好人与人的关系,保持和睦相处,才能使整个社会处于和谐状态。这是不言而喻的。同样明显的道理是,人总是生活在一定的生态环境中,需要不断同自然进行各种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流,并通过改造自然和利用自然来满足自己的需要。如果不能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就不能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和生态良好的统一,即不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意味着生产落后,生活贫困,生态遭到破坏,或者至少出现其中一种问题,整个社会将不能达到和谐状态。由此还会引发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因而也无法处理好人与人的关系。所以,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保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三.)建立现代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
  首先,党的十六大把“社会更加和谐”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提出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又把“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党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明确提出,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这一重要论断的提出,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丰富和发展,是我们党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又一次理论升华。深刻理解和把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丰富内涵,对我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进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意义重大。
  其次,党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使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由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三位一体,扩展为包括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容,实现了四位一体的飞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顺应历史发展变化,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作出的重大战略举措,是我国处于体制转轨、社会转型这一特殊历史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
  总之,人类社会是一个不断从低级向高级发展的历史过程。建立平等、互助、协调的和谐社会,一直是人类的美好追求。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要把马克思的科学论述逐步变成现实,它完全符合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的要求,是我们党在新时期推进伟大事业的又一个重大理论创新。
  综上所述,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经验,根据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我国社会出现的新趋势新特点,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现在,我国的改革与发展处于关键时期,改革在广度上已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等所有领域,在深度上已触及人们具体的经济利益,发展方面已由单纯追求GDP上升到追求人文GDP、环保GDP,实现人口、资源、环境统筹协调发展。国际经验表明,当一个国家人均GDP进入1000美元到3000美元的时期,既是黄金发展期,也是矛盾凸显期,处理得好,能够顺利发展,经济能够很快上一个新台阶,处理不好,经济将停滞不前或倒退。目前我国已进入人均GDP1000美元阶段,为了避免可能出现的经济社会问题,巩固改革发展的成果,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应积极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重构社会结构,完善社会组织,调整社会关系,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各阶层、各群体、各组织的创造活力,化解各类矛盾和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社会形成合力,努力实现我国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科学发展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始终要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所以说要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