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以下条件: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八条 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扩展资料: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相关法条:
第二十二条 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第二十四条 发行人编制财务报表应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对相同或者相似的经济业务,应选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退市企业重新上市成为近期市场的重要看点之一。6月4日晚间,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和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长航油运向上交所提交了重新上市的申请材料,创智科技将向深交所申请恢复审核重新上市。
创智科技早在2016年6月30日就向深交所提交了公司股票重新上市的申请材料,并于2016年8月4日获得反馈意见。不到一个月后,公司又提交了中止审核申请。直到今年6月4日,公司再度重启重新上市。
值得关注的是,在两家公司提出申请之后,重返A股还要迈过几道坎?业内人士表示,交易所收到重新上市申请文件后,在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其申请的决定;交易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的60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其股票重新上市的决定;公司重新上市申请获得交易所同意的,应当自同意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重新上市的所有准备工作并挂牌交易。
“退市后的企业如果通过改善经营、规范公司治理,盈利能力保持稳定,进入可持续发展轨道的话,或将可以满足重新上市要求。”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副教授张永冀表示,重新上市是建立优胜劣汰、有进有出的资本市场生态环境的重要一环。沪深交易所应该在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依法全面从严监管,让符合重新上市条件的公司有合理合法的回归途径。
内容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