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例分析形式完成: 案例:王某系A民营企业的员工,与该A民营企业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期限为

2024-11-27 18: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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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 仲裁委员会会支持,这是符合《劳动合同法》的;条款如下: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 依据不成立,这不合法,这属于侵犯人权;劳动合同的订立中,凡有违反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的,该条作废;

(3)合法。提前30天通知安某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补偿,并按工龄支付经常赔偿金3个月。

回答2:

劳动合同内是否有在合同期不准结婚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