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合作社怎么注销

2024-12-16 04:5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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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是指因法律规定的事由而停止业务活动,最终使法人资格消灭的法律行为。

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分为自行解散和强制解散两种情况。自行解散也称自愿解散,是指依合作社章程或成员大会决议而解散。强制解散是指因政府有关机关的决定或法院判决而发生的解散。

农民专业合作社一经解散,就不能再以合作社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并应当进行清算。合作社清算完结,其法人资格消灭。

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因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原因解散,或者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不能办理成员退社手续。这是因为成员退社时需要按照章程规定的方式和期限,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如果在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和破产时,为退社成员办理退社手续,分配财产,将影响清算的进行,并严重损害合作社其他成员和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在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和破产时,不能办理成员退社手续。

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时,应当依法妥善处置好合作社的财产和债权债务问题。

回答2:

1、申请:申请人向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申请材料:清算组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申请书》;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依法作出的解散决议或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的文件;或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

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确认的清算报告; 或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报告;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作出的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清算组刊登公告的报纸或其复印件(依法免除公告义务的不提交);《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清算组织成员和负责人产生的文件及名单。

2、受理:区市场监管局收到材料后在承诺时间内完成受理和初审工作;

3、审查:区市场监管局自收到报送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4、核准: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送达营业执照。    

扩展资料

农民专业合作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

“国家通过财政支持、税收优惠和金融、科技、人才的扶持以及产业政策引导等措施,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参考资料:浙江政务服务网-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

回答3:

下面以浙江省农民合作社注销为例,说下农民合作社具体注销流程以及所需材料: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2、受理:区市场监管局收到材料后在承诺时间内完成受理和初审工作;

3、审查:区市场监管局自收到报送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4、核准: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送达营业执照。    

注销所需材料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一份。

清算组成员签署的《指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原件一份)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一份)。

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依法作出的解散决议(原件一份),或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的文件(原件一份),或者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原件一份)。

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报告,原件一份。

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报告,原件一份。

清算组刊登公告的报纸或其复印件(依法免除公告义务的不提交),原件或复印件一份。

清算组成员和负责人产生的文件及名单,原件一份。

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⑴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一份;⑵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依法作出的解散决议(原件一份)、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做出的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原件一份)、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原件一份)

有分支机构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的注销登记证明,原件一份。

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原件一份。

以上材料

窗口登记或网上申报现场递交:申请人提交书面材料。 全流程网上办理:电子文件存档,无须提交书面材料。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地址

当地政府服务中心

扩展资料

农民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于2006年10月31日成立。

农民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至2013年,全国农民合作社超过90余万家,合作社如何起步经营,成为越来越多合作社在实践探索的问题。

参考资料:浙江政务服务网-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

回答4:

需要申报的材料:

1、清算组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申请书》。

2、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依法作出的解散决议或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的文件;或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

3、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确认的清算报告; 或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报告。

4、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作出的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5、《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6、清算组刊登公告的报纸或其复印件(依法免除公告义务的不提交)。

7、《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8、清算组织成员和负责人产生的文件及名单。

9、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准予注销通知书(有分支机构的须提交)有分支机构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的注销登记证明;以上需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或清算组成员签署的,成员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自然人以外的设立人加盖公章。

农民合作社注销受理:

提交材料齐全的,并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材料并且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然后审查,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如果是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内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且要说明理由。

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当说明理由,并且告知申请人向右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依法送达并且公开行政许可决定。

扩展资料:

农民合作社注销办理条件,农民专业合作社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二)成员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

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原因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由成员大会推举成员组成清算组,开始解散清算。逾期不能组成清算组的,成员、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成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指定成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参考资料: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办理流程图_贵安新区官方网站

回答5:

一、事项名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

二、设定依据: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三、申请条件:

自愿申请。

四、办理材料:

(一)清算组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依法作出的解散决议 ;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的文件;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 ;

(三)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确认的清算报告;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报告;

(四)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作出的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五)《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六)清算组刊登公告的报纸或其复印件(依法免除公告义务的不提交);

(七)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八)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准予注销通知书(有分支机构的须提交);

(九)清算组织成员和负责人产生的文件及名单。

五、办理地点:

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

六、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工作时间。

七、办理时限:

即办件。

八、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予以受理,如不予受理,要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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