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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99年6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该批复明确规定,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辆肇事造成被侵害人物质损失的,肇事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辆的所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你可以根据此,来主张自己对于这个事故造成的伤害不承担赔偿责任。
2、但是,你必须举证证明你不知道这个人开了你的车(即它是偷开的,是盗窃行为)。这个举证难度说实话是比较大的。你可以试着举证你们单位的证人证言等。建议你可以聘请一位当地的律师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多的举证。
3、如果你不能证明他是偷开你的车的话,很遗憾,你必须多这起事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了。
所谓连带赔偿责任,就是在他下落不明的情况下,对方有权要求你全额进行赔付。但是你可以要求实际的肇事人再对你多赔偿的进行补偿,可是你很难再找到这个司机肇事人了。
补充回答:
1、律所的答复是正确的。
2、你可以申请法院中止审理,待这个刑事案件审理完毕后再行处理你的赔偿。如果刑事案件审理了,一般你就无须赔偿了。这个民事案件再行审理时你要跟对方沟通,让对方追加这个肇事者为共同被告或者直接撤诉而改起诉那个肇事者。这时你可以聘请律师让律师办理。
3、你不用证明,拿着公安机关的立案通知去法院申请就可以。
4、这个是不可以。如果对方刑事案件审判完毕,你就没有责任了。
5、额外提醒你一句,最好跟公安机关沟通,别忘了追究他的盗窃行为。只有他的盗窃定性了,你才不负责任。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你只要能证实摩托车是被那员工偷开出去的就没事了,如证实不了,就得按连带责任处理了!
你承担连带责任。
要不承担责任有难度。
法律规定先刑事后民事,是正确的。刑事未完,你的民事赔偿也处理不了。你只有在证明你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员工开车肇事你才能免,若逃逸人证明你是借车给他的,或你无证据证明是他私自开出的,你就不能免责。但是钥匙在你手里,你不借他,他是不能开出的。另外他没有驾驶证。我说句不中听的话,你可能不愿听,好象你免不了责任。因为我是法律工作者,接触了很多类似的案件。不知你是否满意。不好意思了。
刑事立案不是说撤就撤的。对于刑事立案你无需向法院举证,直接用嘴说就可以。肯定会延期开庭的。只要证明你的摩托是被偷骑的。你就没有责任了。放宽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