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来年的感情,相信你和前妻父母处的像一家人,如果你条件允许,在照顾好自己的父母同时,适当的照顾一下岳父岳母,是可以的,虽然在法律上你们已经没有什么关系,可亲情是剪不断的,他们已经失去女儿(跑了很难回头了),还要失去半子(一个女婿半个儿),晚景多么凄凉啊!你们应该有孩子吧,他们毕竟还是孩子的姥姥姥爷啊,给孩子树立个好榜样吧
离婚都离婚了,你赡养不赡养她的父母是你的意愿,法律上不存在关系了,但是人道上你可以权衡自己的经济能力,然后再确定赡养不赡养前妻的父母。
都做了19年的父母了从道义上你应该帮助他们
如果你钱多得没处花了还是可以负责的。
你真霉,如果站在忠孝路。你应该,如果站在个人角度,不可能/
只是可怜了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