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这是不合法的。第二、你具体的工资发放应该是安当月工资/21.75,算出每个工作日的工资,然后乘以当月的工作天数。当月的工作天数为,10月9号,10月10号,再加上国庆3天,中秋1天。共计6天工资。第三,如果他分母不是21.75,而是当月实际工作日你可以凑合认可。如果是按自然日31天,你可不要认哦。
合不合理我不太知道,法律知道得太少,呵呵,但是一般离职人员的工资是按天结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