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继承类诉讼案件可否适用风险代理 B07

2024-11-26 12:47:40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不适用。首先得理解什么是“风险代理”,风险代理是说把关系打赢了,在根据实际标的收取代理费。婚姻和继承虽然关系财产问题,但没有胜败之分,所以并不建议风险代理,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

回答2:

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所以,婚姻继承案件是不能风险代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