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决定书是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在侦查、审判过程中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凭证文书。它是根据县以上公检法负责人批准的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而制作的,是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合法依据。
内容包括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和取保候审的原因,保证人以及批准机关,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法律规定等。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
决定是否取保或者不取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