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以及《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
1、如果当时双方签的租房合同里没有相关约定,那么就应该由出租人来交;
2、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有约定由承租人交,那么承租人就得按照合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物业管理费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
业主与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连带责任的,法院应予支持。
您好。强行迁出承租人的财产,有法律风险,不建议这样做。
如果承租人到期不搬离,需要继续缴纳房租及原合同约定的费用。到时,可以一并要求承租人支付。所以,你不必急着租给他人。
想办法找到汪某,让他在合同上签字。
联系徐某,来解决问题。联系不到徐某,请求法院终止合同。
与徐某合同终止了,怎么做你应该知道了。
让法院决定赔偿的问题,千万不能自己动手。
您好:
看了你的问题做如下答复:
可以解除合同。
对于合同当事人徐某来说是实际的承租人,如果诉讼的话只可以告徐某。
可以提前通知徐或者货物持有人,因解除合同给予适当的宽限期内搬离货物,逾期可以将该货物进行委托第三人保管,费用由持有人支付。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您,满意求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