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他人打成骨折已经报案或进入法律程序的,如果已经得到受害人谅解的,可根据伤情鉴定结论按程序处理,属于轻伤的可由公安部门和司法部门审查主持双方和解。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七十八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七十九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当然不用,怕个毛线,现在社会,只要有钱,QJ,萨人,都不是问题,还怕打成骨折?
另外我告诉你一个秘密,打架最忌讳考虑后果,一旦有半点犹豫,你就输了,这也是为什么有的人长得高大却打不过小个子的原因。
不用,只要没人起诉就行。其实司法能私了就会私了,实在不行才会追究刑事责任,当然杀人除外
公安立案受理、就无法变动了!!
不一定。这个是刑事案件,公检法要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