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工伤,在工作时间、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属于工伤,建议尽快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工伤的意思就是工作中受伤,除非用人单位能证明你是故意或重大过失,即使是重大过失也只能减轻他的责任,所以你仍属于工伤,休息的几天如果不是你因伤确实不能工作,用人单位不得克扣你的工资。
只要是在工作期间,为工作而受的伤,那就是工伤,公司不能扣了你的工资,你可以申请劳动部门要求你的公司给你赔偿,公司必须照常给你工资去
肯定算工伤,因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导致伤害的,就是工伤。单位扣你的工资是不对的,不服的话可到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诉的。但若伤很轻微,又是自己违章作业的话,单位根据安全管理方面的奖惩制度,对你进行罚款是合理的。
当然合理,因受伤无法工作,工资自然要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