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将这些能够证明你在这家公司工作过的东西全部复印留证。然后尽可能的找到人证,证据证言之类的。然后你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了。一般你需要提供仲裁申请书一式两份,证据,一式两份,还有就是要到工商部门花40块钱拿到一份公司的资格证明(具体叫什么名字我记不得了)(提供给仲裁部门的是复印件),还有就是身分证复印件2分。
你可以申请的有如下几点:
1.如果你想离职,那么你可以申请a.工作之日起1个月后到离开之日的2倍工资。b.离职补偿0.5个月工资。c.公司未交的社会保险。
2.如果你不想离职,那么你可以申请a.工作之日起1个月后到离开之日的2倍工资。b.公司未交的社会保险。c.公司限定期限签定合同。
应该就是这些了,希望对你有帮助。
对了,你们付工资有没有签收条之类的,如果没有,那么,你甚至可以要求公司再一次支付你3个半月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