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已经确定:
1、本科(含民办本科)
(1)建筑(第81考试科目组)525分;
(2)机械、机电、电子电工、计算机(第82、83、84、85考试科目组)510分;
(3)化工(第86考试科目组)460分;
(4)农业(第87考试科目组)540分;
(5)财会、市场营销(第88、89考试科目组)480分;
(6)文秘(第90考试科目组)520分;
(7)旅游(第91考试科目组)410分,专业面试本科资格线75分;
(8)艺术专业类(第92考试科目组)文化分215分,专业分200分;
(9)烹饪专业类(第93考试科目组):文化课加专业加试分:574分,专业课本科资格线280分。
2、专科(含民办专科)
各专业类文化课加专业课综合成绩:240分。
问哪年的都没说,
建议去买本《海都金手册》
在全省各大书店均有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