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缓在理论上是属于死刑的一种既最轻刑.
无期是徒刑的最高刑.
如果硬套法理死缓也有存在的必要,即有些构成死刑的罪犯确实情有可原或案件有特定的背景.比如一个人在忍无可忍的状态下杀掉了穷凶极恶的村霸,全体村民为其情愿......
一些发达国家不存在死缓这种刑罚,而我们国家用死缓是当时制定刑法时的社会环境所必然的结果,当然现在还适不适合要由法学专家们判断了.
西方国家用的累加刑而我国用的是并罚刑,原因就是人多地少.
实际应用中死缓期满既转入无期.
无期服刑中可根据表现减为二十年有期.
减为二十年后有关系的通路子可以减为15年以此类推.
故在我国只要有钱有关系杀了人七八年后又在马路上大摇大摆的不乏少数.
补充楼上: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则在2年缓刑后改为15~20年有期徒刑。
有本质区别。
1:无期不存在被剥夺生命的情况。
2:死缓在2年内如果故意犯罪,就会被执行死刑。
3:死缓如果在2年内没有故意犯罪,就会被减刑为无期。
其实一样,应为有人可以掏钱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