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里面是没有基本工资的高低的规定的。
深圳的工资不高。现在大学毕业生很多只能拿到两千元的工资,但是深圳普遍租房还有交通都要超过广州。
前一段深圳定了所谓的最低普工资标准,据称是全国最高的,但是没有真正执行下去吧。我看到很多地方招女车衣工,按件收费,每天工作十个小时,月薪超过1700,每月休息两天。。这样的工作,你觉得深圳的工作环境好吗?
广州我之前的印象是工作没有深圳这么累。工资也还可以,最重要的是我感觉广州很多企业都要给福利,节假日发礼物发钱,周末提前下班,加班给夜宵费。。深圳似乎是个完全没有福利的城市。
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参照本地区同岗位职工工资水平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四十八条和《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和最低工资保护制度,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工资分配形式和水平。不同经济水平地区,不同用人单位工资水平和分配形式不同,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参照当地同岗位工种工资水平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协商确定。
《劳动法》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劳动合同法》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