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一年后还会有事吗

2024-12-28 11:34:28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一般情况下,取保候审期限即将届满,受案机关仍未作出继续取保候审、变更保证方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决定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受案机关。但你的这种情况明显与规定不符了,在这种情况下建议你主动联系执行机关,再由执行机关书面通知受案机关尽快处理。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取保候审期限即将届满,受案机关仍未作出继续取保候审、变更保证方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决定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受案机关。受案机关应当在原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作出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和移送案件的机关。

第二十三条原决定机关收到受案机关作出的变更强制措施决定后,应当立即解 除原取保候审,并将《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送达执行机关,执行机关应当及时书面通知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受案机关作出继续取保候审或者变更保证方式决定的,原取保候审自动解除,不再办理解除手续。

扩展资料

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

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

任何强制措施,都会限制或者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因此法律规定了强制措施的期限。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的一种强制措施,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参考资料来源:《刑事诉讼法》-百度百科

回答2:

检察院不批捕只是因为批准逮捕的证据可能还不充分,不等于就没事了,如果公安机关取得了确实、充分的证据,一样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并且,不一定要采取逮捕这一强制措施。还有,经警察一点钱是什么意思?是行贿还是取保候审的保证金?

回答3:

一年后不再追诉,但有其他原因的除外,包括新的案件和未发现的旧案件线索的案件当事人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关于期限的规定: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2、在人民法院二审期间,犯罪嫌疑人羁押期已经超过一审法院所判处的有期徒刑的,也适用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回答4:

和警察没关系了,是检察院和法院的事了,可能直接起诉

回答5:

钱啊 这方面最有用了 别舍不得 这事不能省 拜托 别抢劫单车 丢人 还被抓 抢劫罪性质一样 你不会抢值钱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