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企业变相要求员工离职,个人要求仲裁,能否支持

2024-12-28 07:30:59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1、如果你不考虑在单位继续工作下去,你不要自动离职,可以让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样你就可以获得一个月的预告解除工资。

2、从你的表述中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劳动仲裁。根据你的工作年限计算经济补偿金;根据经济补偿金计算因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产生的经济赔偿金。

3、如果去劳动仲裁关于劳动的考勤、休息、休假的证明由用人单位提供,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提供,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仲裁庭会采纳劳动者的意见。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回答2:

其实你说的都是没有发生的事情。已发生的只是你请完假复工了。继续工作,等待事态的发展。擅自行动,可能不利于你个人。如果单位管理松弛,请假也没有必要的手续,出勤也没有相关的记录这对个人来说都不利。先静观其变。如果发生了具体的侵权事实了,然后才能通过相应的对策来维护权利。领导不让你干了,口头通知没有用,你就当作没发生。有时候别去顾及这个面子问题,领导一说你就跑,那么自己就吃亐大了。弄个自动离职啥也没有。他还可以追究你的法律责任。擅自离职造成了直接损失劳动者有赔偿义务喔。小心谨慎一些才是。

回答3:

虽然你没有得到书面的材料来证明,但是仍然可以去申请仲裁,并且可以获得支持。鉴于你没有得到书面材料的证据,因此加大了你争取自己权力的难度,所以建议你去找位律师咨询一下,如果有必要的话,可以雇佣律师来帮忙处理,虽然律师费不便宜,但是通过这种途径,却一定可以帮你争取更多利益。

最后,还是要提醒你:以后任何事情都要记得拿到书面的证据,这个当时看似可能没有必要的举动,但是到最后却是你最有利的保护伞。

回答4: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