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兼三军统帅(总司令)。在美国国会授权的情况下,美国总统能全权负责美国的战争行为。但是战争发动权、终止权和军费支出,在国会手里。
美国总统委托国防部长在和平时期管理军队,负责军队的组织、部署和训练,并且负责美国的国防体系建设。
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是美国总统的军事顾问机构,在战时可在得到美国总统授权后获得军队的指挥权。
扩展资料:
根据美国宪法,总统须年满35岁,在美国居住14年以上,也一定要是自然出生的美国公民或者是在宪法通过时为美国公民。美国公职只有总统、副总统必须出生时为合众国公民。
总统是美国武装部队的总司令,可召集各州的国民警卫队为联邦服务。宣战权虽属国会,但在一些情况下总统往往越过国会不宣而战。在战争和紧急情况下,经国会授权,总统还可拥有更大的权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美国总统
不可以,美国实行的是三权分立,无论是平时还是战时,总统虽然是国家首脑和三军总指挥,但其行使权力必须得到国会通过才有效,因此无法实行独裁统治。
如果美国总统未经国会通过便强行行使权力,国会可以通过决议弹劾甚至罢免总统。
补充问题当然是A,这就是所谓的三权分立。
不能,国会,总统,联邦法院分别行使立法,行政和司法权。国会指实行三权分立制的国家的最高立法机关﹐不包括实行议行合一制而沿用议会或国会名称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在实行总统制的国家,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美国、印尼、菲律宾、埃及以及拉丁美洲的不少国家实行总统制。美国是实行总统制的国家。根据美国宪法的规定,美国总统是美国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武装部队总司令。总统行使行政权,有权处理国家事务和联邦政府的各项工作;一切行政机构都向总统负责,受总统领导和监督 ;总统负责处理对外关系 ,有权与外国签订行政协定;经参议院同意,有权任命驻外使节,与外国缔结条约。美国联邦法院是根据美国宪法和美国法律成立的法院。其中美国宪法只指明要成立最高法院,其余法院由美国国会授权成立。
美国实行的是三权分立的体制,国会可以以弹劾等诸多形式限制总统,总统可以以“搁置否决权”等形式限制国会的权力。
美国1787年宪法所确立的联邦政府权力运行机制
国会、总统、联邦法院分别行使立法、行政和司法权
总统在战时可行使独裁大权
联邦法院有权审查行政和立法的行为
不能,美国总统总揽政治大权,包括军队,但是所有军费支出必须经过国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