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内容的修改属于合同变更行为,必须合同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的意合,达成后对修改事项双方签字确认即产生效力。
务实操作中,最好是签订补中协议,应当在补充协议中注明该协议所修订的条款,且须相对方在这补充协议上签字确字。并备注修改的时间地点和形成合意的方式,这些足以使人能够明确该补充协议是主合同的补充具有与主合同相同效力(主要是为了避免事后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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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很对,一般来说,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应视为对损害赔偿金额的预先确定,因而违约金与约定损害赔偿是不可以并存的。
违约金与法定损害赔偿是否并存,牵涉到违约责任的适用是否以发生实际损害为要件以及国家对违约金的干预问题。原则上可以说违约金的运用并不以实际损害发生为前提,不管是否发生了损害,当事人都应支付违约金。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违约金低于损失的,可请求适当增加。”据此,虽然违约金的适用不以实际损害发生为要件,但最终违约金金额大小的确定与实际损失额密切相关:法院或仲裁机构对违约金金额的调整是以实际损失额为参照标准的。
对违约金和法定损害赔偿的适用关系可以概括为:①原则上不并存;②就高不就低;③优先适用违约金责任条款。
因此,你们的合同中规定两者并存是没问题的,虽然两者不能并用。能不能同时出现在合同里和能不能同时使用是两个概念的。根据你们的实际损失情况,你们可以自主决定是适用违约金条款还是适用损害赔偿金条款。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违约金是合同中约定的对没有履行合同的惩罚措施。和定金只可选择其一来使用。由合同法调整。
损害赔偿是民事侵权赔偿的一种形式,由民法通则规定。由于对方的履约过程或其他行为造成的财产和人身的损害来请求适用。不一定以合同履行为前提,而是看是否有侵权行为和是否造成损害!!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违约金和损害赔偿是可以并列的.
也就是说两者不相冲突.并且两者性质、所指向的内容不一样。违约金是指就双方合议的合同而言,不履行合同则构成违约。如果因违约而造成损失,则需要支付赔偿的。即两者均可要求。
你所说的不能并列,是指,定金罚不能和违约金并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