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务中,如果没有特殊情况的话,变更抚养权是比较难的。《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训斥孩子还算不上虐待,认定为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也较困难,因此,难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想要法官判孩子给你。
1、法官会分析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看谁能给孩子保障,这一点,你审核一下自己。
2、法官会看监护人为孩子提供的精神环境,意思是说是否真心抚养孩子,让孩子身心都健康,你文中提到的打孩子的事情,只要你有证据,对你很有利。
3、法官会参考孩子的主观意愿,你孩子小,这点就算了。
总之,你能证明你有经济能力,给予孩子温暖的让他成长,那你就基本符合条件了,至于你的竞争对手,你需要提供他不符合要求的证据才能行,比如打孩子等等,这样你才能竞争过他,光自己符合条件是没用的,还需要提出对方的缺点才行。
家庭暴力啊,如果有他打孩子加上打你的证据,你就能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而且赢面很大呢。找位好律师,接着拍些孩子被打或是留下伤痕的相片或录像 当然还有你的,还有一点次要的是,要有充足抚养孩子的能力,有了这些,告他吖的。以后要是再来骚扰你就报警抓的 ,反正你跟他都没关系了。
如果收集到他打你的证据,你可以上诉。并以此要回儿子的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