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首先,纠正你几个错误认识。
1、“法律是不是不管青红皂白只要是结婚2年以上就强行把双方名下的财产化成共同财产?”是没有结婚两年就把财产转化为共同财产的法律规定的。相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女方是否出钱不是认定房产归属的唯一依据。在现实中,由男方父母出资购买住房后赠与儿子夫妻是很常见的。如果在当初购房时,你父母的真实意思是购房赠与你们两人,那么现在因为要离婚就反悔也是难以成立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你的房产是婚后你父母以你的名义购买的,除非当时明确说明归你个人,或者是以你名义购房所有权归你父母,否则只能认为是你夫妻共同财产。
3、造成目前的困境的原因不是法律规定的错误,而是你们太缺乏法律知识,都争议这么长时间了,你是否咨询了律师?
婚后贷款购房
解答:婚后贷款购买的房产如无特殊约定应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如果离婚时贷款已经还完,双方按市场价值平均分割即可,房屋市场价以专业房地产评估公司的评估值为依据。如果离婚时贷款尚未还清,双方应当平均分割房屋净值,房屋净价值为离婚时房屋市场价(专业房地产评估公司的评估值为依据。)减去未还款本金(不含利息)。
具体方法分割如下:
1、 如果一方要房,另一方不要房,得房者可给另一方一半补偿。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市场价通常以房地产专业评估公司的评估价值作为依据。 2、如果夫妻双方都要房,可采取竞价方式获得产权,以出价高者获得房屋。竞价方式在理论上是公平的,但实际上对弱势的一方并不公平,也容易造成新 的社会问题,所以在有些情况不适用竞价方式。如女方带着哺乳期的孩子,并且没有其他住房存在生活困难等情况,如果男方采竞价方式获得住房,将使女方陷入巨大的困难甚至难以生存。在这种情况下,可由法院判决确定住房归属,得房者给对方一半补偿,计算依据通常以房地产专业评估公司的评估价值作为依据。 如果竞价不成,可由法院判决确定。
3、如果双方都不要房,可拍卖房屋,所得价款由双方平均分割。
婚前购房如果是全款,就是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如果是共同还贷,就是共同财产,可以分割。婚后购房、购车,就是共同财产购买的,要分割。如果离婚,协商不好,向法院起诉。
房屋产权以房产证为准,只有写着你的名字的房屋才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才能进行分割,不管当初是谁出资购买,当然负债也应共同承担
出现这样的问题尽快以法律的方式解决,而且出资人也就是你的父母还健在,不能再拖了。你说到对孩子的伤害,难道你不离对孩子就没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