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子女交验省民政厅的证明(本市在四川抗震救灾中因公牺牲人员子女,交验市级或市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证明,报考普通高中或职业高中),可降低20分投档。
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含残疾人民警察)子女交验民政部颁发的《残疾证》和省军区、省公安厅的证明,可降低10分投档。
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交验省军区、省武警总队的证明,可降低20分投档。
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交验省侨务办公室的证明,可降低15分投档。
台湾省籍考生交验省对台办公室的证明,可降低5分投档。
少数民族考生交验市级民族事务管理部门的证明,可降低5分投档。
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获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省一等奖(获奖证书盖有“省中小学竞赛活动管理专用章”)的优胜者,交验其获奖证书和证书复印件,并填写有关获奖登记表,可降低5分投档。
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时间截至2008年4月30日)参加省教育厅和省体育局联合举办的中学生田径、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游泳、跆拳道、国际象棋、中国象棋、围棋、健美操项目比赛,获省单项前六名或集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交验其获奖证书、证书复印件,并填写有关获奖登记表,可降低10分投档。
父母双方及子女均属农村户口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考生,交验《户口簿》和县(市、区)计生部门颁发的独生子女证,报考职业高中和本县(市、区)普通高中时,可降低10分投档。
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参加市级体育运动会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每个地方都不一样的,有些地方可以加,有些地方不可以加
一般获得市级奖都有加分.特长生(如:舞蹈、唱歌、体育)按照A、B等级也可加分.
照顾加分政策
应...
符合上述多种照顾条件的考生,只享受其中最高一项政策,不得累计享受照顾加分。
广州么??
1是可以加的
2不行
向教育局说啊· 跟学校说不清楚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