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对遇行人正在通行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行为,交警将依法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造成交通事故的,罚款200元,记3分。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又根据公安部123号令:“对机动车行经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处罚款200元,记3分;对于行人闯红灯等行为将处10元罚款,对于翻越道路隔离设施的处10元罚款。”“机动车辆行经斑马线应主动礼让行人。针对一些机动车不主动礼让行人并抢行通过的,交警会根据《新交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原《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不避让行人,将被处以记2分、罚款50元的处罚;2013年1月1日起执行的新规加重了处罚力度,原有记2分提高为记3分。另据了解,不避让行人出事故,机动车司机要负主要责任。
斑马线不礼让行人扣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
1.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
2.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3.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对于前两种情况,如果机动车未礼让的,将给予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而针对第三种情况,如未避让,则将给予罚款20至200元,记3分的处罚。
根据《交通法》规定,有斑马线的路段并非定要安装红绿灯,但是有红绿灯的地段必须划出斑马线。据了解,无论在什么路段上行驶,机动车司机看到斑马线就必须减慢速度行驶,如有行人,司机必须避让行人。“即使是行人闯红灯,机动车都要让行人先过。”交警部门有关人士强调,“车让人是司机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
人行横道绿灯已亮,有行人通过,转弯车辆照常通行,影响行人安全之事常常发生,这些车辆司机为什么没被罚款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