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依你主税务机关要求,你公司(所)是实行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
如果是查账征收,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5号)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19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6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如果是核定征收,依据你主管税务机关核准的应税所得率,乘以你公司(所)每月的收入(一般都是以收入来核定,当然也有以成本等依据来核定的,暂不论。并且这里的收入,一般而言,都是你每月报营业税的计税基础),此时即可得出一个总的应纳税所得额。根据你合伙人的章程(个人投资者视为100%出资)确定合伙人的人数,根据章程中合伙人的出资比例,确定各合伙人就我上述的“总的应纳税所得额”的分摊额(即单位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然后对应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适用税率表来计算各合伙人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加总之后即可算出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总的应纳税额(这里我说的是以月论,年报则依据你每个月的应纳税额来合计)。
可能文字看起来比较费力,举个例子(假设是以每月的收入来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某会计事务所2009年8月的收入为300000元,合伙人数为5人,各合伙人平均出资(即均为20%的出资比例)。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为25%,试计算该所合伙人本月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1、先根据核定的应税所得率求出总的应纳税所得额:
300000 ×25%=75000元;
2、按合伙人数及出资比例分摊总的应纳税所得额,得单位合伙人应承担的应纳税所得额:
75000÷5=15000元;
附表:(为节省笔墨,我对“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采用区间表示方法,这里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也适用于每月来计算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
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税率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1 (0,5000] 5% 0
2 (5000,10000] 10% 250
3 (10000,30000] 20% 1250
4 (30000,50000] 30% 4250
5 (50000,+∞) 35% 6750
依上表来确定单位合伙人的应税所得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为20%,1250.
则单位合伙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5000×20%-1250=1750元;
故本月该所合伙人共计应纳个人所得税额=1750×5=8750元。
对于合伙人出资比例不一样的情况,将根据各合伙人实际出资比例来分摊总的应纳税所得。依然是上例,但5个合伙的出资比例更改为10%,15%、20%、25%、30%,此时应就总的应纳税所得额75000元应作如下分摊:
75000×10%=7500元;
75000×15%=11250元;
75000×20%=15000元;
75000×25%=18750元;
75000×30%=22500元;
5个合伙人的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分别为:
7500×10%-250=500元;
11250×20%-1250=1000元;
15000×20%-1250=1750元;
18750×20%-1250=2500元;
22500×20%-1250=3250元。
合计应纳税额=500+1000+1750+2500+3250=9000元。
个人独资投资者个所税的计算则更简单,参照上述方法处理。
上述意见仅供参考,具体依你实际情况及你主管税务机关的规定执行。
如果是查账征收,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5号)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19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6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如果是核定征收,依据你主管税务机关核准的应税所得率,乘以你公司(所)每月的收入(一般都是以收入来核定,当然也有以成本等依据来核定的,暂不论。并且这里的收入,一般而言,都是你每月报营业税的计税基础),此时即可得出一个总的应纳税所得额。根据你合伙人的章程(个人投资者视为100%出资)确定合伙人的人数,根据章程中合伙人的出资比例,确定各合伙人就我上述的“总的应纳税所得额”的分摊额(即单位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然后对应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适用税率表来计算各合伙人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加总之后即可算出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总的应纳税额(这里我说的是以月论,年报则依据你每个月的应纳税额来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