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女生满14岁双方自愿发生关系不犯法,这是错误的。法律规定和这个年龄段的女生发生关系,不论双方自愿与否都以强奸罪论处,这是法律对幼、少女的身心保护。这种事发生不但违法而且荒唐,女生正是身体发育的年龄,也是一生中学习文化知识的重要打基础阶段,这样做会对身体有很大的伤害,同时也影响学习成绩一定会迅速下降。女生妄自菲薄,青春期不能正确理智的处理,往往都不会和家长和老师沟通,思想松懈,道德沦丧,受到社会的谴责,男生还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要负主要责任。奉劝女生在青春期要理智交往男生要谨慎,遇到男生要求要坚决拒绝或告诉家长寻求帮助。这么小年龄是非曲直都非不清楚,有的男生是报着占便宜的心理花言巧言哄骗女生,这种人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是对女生的很不尊重和负责。作为女生千万要头脑清醒,理智道德要牢记,一失足成千古恨,将来追悔莫及,要知道这个世界上是没有后悔药卖的!
年纪小了,不可以发生关系,这个可是法律不允许的违法行为,可以恋爱,但是不可发生关系根据刑法规定,不管女孩愿不愿意,只要和未满14岁的女孩发生关系,都算强奸,哪怕是女孩提出来的,所以你还是忍着吧!根据刑法规定,不管女孩愿不愿意,只要和未满14岁的女孩发生关系,都算强奸,哪怕是女孩提出来的,所以你还是忍着吧!
法律对此的规定是:
1、如果年满14周岁且是女孩自愿的,则不构成犯罪;
2、如果未满14周岁,不管女孩是否自愿,则涉嫌强奸罪;
3、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奸淫幼女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虽然不够成犯罪,但是14岁,还太小,女孩的身体和你们的心智还不够成熟,这个年龄段你们只是对对方朦胧的好感和好奇,你们远远还没有可以对对方负责的能力,所以谈恋爱可以,但不要这么早的发生性关系。
最好不要这样,一失足留千古恨,千万要把持好自已的情感。以免遗憾终生。而女生未满16周岁属未成年,任何人与其发生性关系,不管女生是否自愿都属强奸,犯法的,属犯罪行为,所以,不管男生还是女生,都要好好学习,好好工作,不然后诲终身。,一失足留千古恨,千万要把持好自已的情感。以免遗憾终生。而女生未满16周岁属未成年,任何人与其发生性关系,不管女生是否自愿都属强奸,犯法的,属犯罪行为,所以,不管男生还是女生,都要好好学习,好好工作,不然后诲终身。
根据我过婚姻法和未成年保护法以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此行为属于诱骗少女罪,同时也属于强奸罪,如果在宾馆等公共场合进行,则违反了我国治安管理条例和刑罚,数罪并罚。
通过各人角度讲,满14岁的女生还在发育阶段,身体各个器官正在发育阶段,如果发生其他行为在以后的生活中容易形成一些妇科疾病和婚后不孕不育等症状,而且还有可能形成心理障碍。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用,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