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题意可以知道。第一周吃了5000克,而第二周吃的是第一周的4/5,也就是4000克。所以两周总共吃了9000克。而还剩下7/10,也就是吃掉了3/10。所以: (5000+5000×4/5)÷(1-7/10)=9000÷3/10=30000克所以这袋面粉原本有30000克。
5000克乘4/5=4000克,5000+4000=9000克,9000除以7/10=12857.14克。这袋面粉有12857.14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