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辞职了老板说招到人才能走,我进厂到现在没有写过什么劳动合同,这个我应该怎么办

2024-11-25 01:5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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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你已经提出离职,老板说要招到人才能走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老板不让你走,你可以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如果你是在试用期离职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如果转正之后辞职需要提前三十天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就可以离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九十条 劳动者的赔偿责任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八条 仲裁申请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回答2:

看你个人的意愿了。如果他是压着你的工资,不给钱,等到有人来了才让你走。你可以和你的老板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告到劳动局。但是要保留你平时工作的相关证据。比如说工作牌。具体去咨询劳动局。如果你们能协商得好,也可以帮老板做到等人到了再走。如果要告到劳动局,因为你没有劳动合同,所以说很难说。按照正常来说,一般是辞职之后一个月可以走。我遇到的大部分公司都是这么安排的,当然有些公司他没有什么事情的话,会让你走得比较早。

回答3:

辞职报告要提前十天半个月,到时候再走,老板也没什么可说的。
如果说不干就不干了,也是很让老板为难。
提前说了,到时候工资也容易拿到,如果不给就到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老板恶意不给工资。

回答4:

那你完全可以直接等到发工资那天就玩失踪啊,又没合同,他能拿你怎么样?另外你辞职的话他招到人才能走,这是不合理的,他又是100年都招不到人,你是不是替他打工100年?是不是没办法辞职?你说对吧,这一句话本来就是不合理的。

回答5:

没签劳动合同单位本来就违反了劳动法,你可以说走就走,问题是工资会给你结清吗?如果你给单位一定期限,让后来的人顶上岗,单位又给你相应的补偿,这样最好了,和单位领导好好沟通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