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只要双方协商一致,都可以的。您们可以在离婚的时候通过离婚协议约定房子的归属。只要协议符合法律规定的,协议就都是有效的。我为您查询到了办理离婚协议后房产过户的具体流程,供您参考。
离婚房产过户首先需要办理离婚房产析产。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双方免收交易税费。离婚房产析产是离婚房产过户免征契税的证明。如果不是因为离婚分得的房产,在房产过户时就需要缴纳契税。办理完离婚房产析产手续后,就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夫妻离婚析产并不需要办理多少手续,只需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二十九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三十二条 处分依照本节规定享有的不动产物权,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如果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双方考虑先卖房后离婚,则售房款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双方考虑先离婚后卖房,在没有协议的情况下,如果是诉讼离婚,法院会将房屋判给一方,给另一方折价款;或双方调解由法官判决份额,双方卖房后,双方根据份额得到所对应的款项。
参考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可以先离婚,再卖房。也可以先卖房再离婚。房子只是你们离婚要分割的财产,但不会成为阻碍离婚的障碍。优点是 先卖房财产金额是一定的便于分割。所以建议先卖房再离婚。 卖房子不是立刻就能成交,有个过程,这个过程时间长短不确定,离婚是及时的时间是拖延不得的。实际操作中不好掌握这两者之间的时间关系。 劝你别草率决定离婚。
可以先离婚,再卖房。也可以先卖房再离婚。房子只是你们离婚要分割的财产,但不会成为阻碍离婚的障碍。优点是 先卖房财产金额是一定的便于分割。所以建议先卖房再离婚。 卖房子不是立刻就能成交,有个过程,这个过程时间长短不确定,离婚是及时的时间是拖延不得的。实际操作中不好掌握这两者之间的时间关系。 劝你别草率决定离婚。
可以同步进行,也可以一方出钱一方收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