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提取公积金需要本人持装修合同,装修发票,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1、首先准备具有房屋产权证明或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拥有该房屋使用权的证明,这样才可以提取自己的公积金,新房子还没有拿到的话,大家需要提供全额购房发票以及开发商的交房通知书。
2、还需要具有与装修时候相关部门批准的装饰装修企业签定的住房装修合同、装修概算书及相关资料,这是基本核算的时候使用的材料,如果是自己来装修家的话,可以提供一份工程预算表,这样才是完整的材料。
3、另外需要具有良好的信用才可以,需要保证提取公积金装修的真实性。如果是自己装修的话,要提供装修首付税控发票或工程预算表所需建材发票,这样才可以证明装修真实性。
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律法规全书:含相关政策》
一、 方法
1、财政拨款单位:申请人提供有关提取依据-------分口负责人初审------营业厅负责人核实------中心主任审批--------财务科汇总报财政局核实拨款----------财务科支付;
2、非财政拨款单位:申请人提供有关提取依据---------营业厅负责人初审-------中心主任审批-------财务科支付。
二、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1、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性质:
(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3、特点: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