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而治”出自《道德经》,是道家的治国理念。无为而治,是老子对君王的告诫,不与民争。
老子认为“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而且强调“无为无所不为”。
从治国理政的角度研究无为而治也是有现实意义的。 所谓无为而治,就是通过无为而达到天下大治。
什么是无为?从字面上看,无为似乎是无所作为、消极无为的意思,其实这是望文生义。老子所说的无为,决不是什么也不做。他说过:“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这里的“必作”利‘为’呜“治”都是有为的意思。“无为”并非是无所作为,而是以无为而有为。
“无为而治”即是以制度(可理解为“道”中的规律)治国,以制度约束臣民的行为,臣民均遵守法律制度。老子所说的“无为而治”是以法治国,而非人治;人过多的干预社会秩序则乱,法治则井然有序。“无为而治”对于帝王个人准则而言,即是清心洞察、知人善任,将合适的人才摆在合适的岗位上,具体事情分摊给臣下去做,不必事必躬亲。
道家“无为而治”思想作为一种治国之术,对后世安邦治国影响很大。如田齐的黄老之学和汉初的黄老政治都是官学、显学,用来治理国家,并成就了齐国霸业和文景盛世。唐初把道教定为国教,推行垂拱而治,出现了“贞观之治”。明初力推“休养生息”政策,出现了“仁宣之治”。清初推行轻税减赋政策,成就了“康乾盛事”。由此可见,中国历史上的五大太平盛世,都直接或间接是在道家理论指导下取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