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你所说的自行车车棚存车,属于保管合同关系,如果缴纳了保管费,那就属于有偿保管,那么保管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属于免费保管,除非保管方有重大过失,否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1)首先要有存车的类似于收费发票的依据,这在法律上最有效
2)有这个依据,就在您与看车人之间(或者车库业主)形成一种合同
3)默认的合同内容就是车的暂时看护,包括丢失
如果没有收费的依据那就不好说了呢
价值无法确定的可以委托估价,如果你手头什么凭据都没有,那也很困难,没有参照物。
如果你在车棚交纳了看车费用,那么看车棚的人就有义务赔偿你的损失,根据你买车的价钱和使用的年数,计提折旧,赔偿你损失.
一堆废话,你家车棚存自行车给开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