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开发商无权解除合同,购房者已经办理按揭贷款,开发商也已经收到了全部购房款,在购房合同关系中,购房者不存在逾期付款的违约行为。
第二,开发商向银行还款,承担的是保证责任,其有权向购房者追偿,追偿的基础是购房者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与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关系不是同一法律关系。
第三,按照相关司法解释,购房者在已经支付全部购房款的情况下,虽未办理权属证书,也可视为该房产已属于购房者所有,此事第三人查封该房屋,可以对其强制执行。如果银行或开发商对该房产不享有抵押权,则优先保证查封该财产的债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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