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直补的补贴第一原则:按照谁种地补给谁的原则,承包地转包给他人的,按承包协议处理。
普遍认为粮食直补的补贴应该由种粮大户领取,但承包地转包给他人(土地流转)时,还需要按照承包协议中的内容进行处理。
在很多土地承包协议中,并没有明确粮食直补的补贴归谁,这便是纠纷的主要根源。种粮大户认为,按照谁种地补贴给谁的原则,补贴该由自己领取。
拥地农民则认为,土地流转并没有写补贴归种粮大户所有,所以补贴依旧应该由自己领取。
扩展资料:
为进一步促进粮食生产、保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和增加农民收入,国家财政每年都会按一定的补贴标准和粮食实际种植面积,对农户直接给予补贴。
基本上拥有承包地的农民,只要地里种上粮食不撂荒,每年也不用申请,粮食直补发放了便会直接打到农民的卡里。
粮食主产省、自治区(指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原则上按种粮农户的实际种植面积补贴。
如采取其他补贴方式,也要剔除不种粮因素,尽可能做到与种植面积接近;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结合当地实际选择切实可行的补贴方式。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粮食直补
国家粮食补贴是对种田农户进行补贴,不是对有田农户进行补贴。
有很多人拿着土地承包证来财政所要求发放粮食补贴,这种认识是错误的理解,粮食补贴与土地承包没有关系,只要你种了田,不管是否该田是你承包,国家只对该田种植者进行补贴。
粮食补贴工作程序
1、补贴面积调查:由财政所驻村管乡员会同村委会干部上门逐户调查并登记填写《粮食种植面积登记表》;
2、补贴面积公示:将登记完成的《粮食种植面积登记表》张榜公示七天,接受农户监督;
3、补贴面积核算汇总:将公示无异议的《粮食种植面积登记表》核算汇总;
4、补贴面积系统录入:将各农户补贴面积录入“一折通”系统;
5、补贴面积上报:将审核无误的补贴面积上报区财政局;
6、补贴资金的发放:根据上报面积,按当年国家规定的补贴标准换算后将补贴资金通过银行发放到各种植农户存折账上,补贴发放过程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