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侵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的,可以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也可不经行政调处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一、人民法院受理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一条 下列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一)承包合同纠纷;
(二)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
(三)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
(四)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五)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数额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诉讼程序
土地侵权纠纷是合法土地使用权人或承包经营权人因第三人侵害其土地使用权或承包经营权而发生的争议。根据《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规定,土地侵权案件、行政区域边界争议案件、土地违法案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争议案件不作为土地权属争议案件受理。因此,属于《民法通则》、《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等相关法律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适用一般民事诉讼程序的二审终审制。其中,土地侵权纠纷中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有专门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进行特别规定调整,当事人可以选择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首先你得有证据,比如宅基地图纸,证明邻居确实站了你家的地;
2、先行跟邻居协商,是一次性赔钱呢还是租赁呢,还是拆了呢;
3、协商无果可找村委;
4、村委解决不了,可直接去国土部门反馈;
5、以上都解决不了,可直接委托律师起诉法院。
6、建议:以和为贵!!!
建议先测量、照相以便收集证据,而后报警或起诉。
法律依据:
我国《物权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了相邻关系处理的基本原则是“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
《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如果造成了你不动产的损毁,还可以根据《物权法》第三十六条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
别让他建一步都不能让,要他拆掉,立字为据等,要强势,别人是欺负你,我家也是这种情况占了便宜后过河拆桥我家干什么都阻扰你施工让你做不成,政府派出所也是一样的只维护强者
我家也是,想占我家几十公分.不留滴水地方,想盖在我家这地方,两家吵死了,能有什么办法阻拦呢?现在农村还给建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