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和商业保险可以一起报销吗?

生育保险和商业保险可以一起报销吗?
2024-12-20 13:33:23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生育保险和商业保险报销是不冲突的,只要符合商业保险的赔偿范围,是可以报销的,并不影响员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根据《生育保险办法》第十三条 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在协议医疗服务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符合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需急诊、抢救的,可在非协议医疗服务机构就医。

第十四条 生育津贴是女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计发。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育保险办法



回答2:

商业保险是不影响生育保险的,只要缴纳了社保就可以办理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 18 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
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
婴儿出生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生育保险费用拨付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发给职工。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的,职工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报销需要带的材料有:
医疗费用申报单;
本人身份证或社会医疗保障卡;
本人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
本人的病历本;
生产收费原件;
费用明细单;
出院小结。最好准生证也一起带上。如由他人代领,需带上代领人的身份证。

回答3:

你说的是生孩子住院吧?
社保中的生育险只要交够年限是肯定拿到的,
妻子也可以用丈夫的。
但是商保里没有生育险类似的产品。
如果买的话也是买意外险
再有就是高端医疗了
去海外生孩子什么的
但是可以肯定的是
社保里的生育险和商保完全独立
可以一起报销
你所说的应该是社保中的医保和商保中的医疗险
医保的话只要在报销范围内就会报销
商保中的医疗险有100%赔付的 也有比例赔付的
那就看价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