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园长5000元假账,没有贪污的证据,怎么处罚

2025-03-09 09:20:15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如果没有贪污的证据,是不能追究贪污的责任的。但是法律针对做假账的行为,有相应的处罚规定。依据:《会计法》第三条 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 (二)私设会计账簿的;
(三)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