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买社保成都退休连续计算否

2024-12-16 20: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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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缴费年限年限合并计算,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劳动者之前在重庆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之后又在成都市就业,在成都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转移手续,在成都市退休领取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但是,对于男年满50岁,女年满40岁的,不可以转到成都市退休,只可以把成都市缴费本息转回重庆市办理退休。

《社会保险法》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国办发〔2009〕66号
第三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
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
(含本息,下同)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其中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
定执行。

第四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按下列方法计算转移资金:

(一)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
(二)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第五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
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
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
地或待遇领取地。

回答2:

1,离职后,你的成都社保关系将封存,缴费年限和账户余额将一直会保留。 2,建议你离开成都前,到成都市社保机构开具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携带在身。 3,到重庆找到工作参加社保之后,持成都市社保机构开具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身份证或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