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的证件如下:《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第五条规定: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需要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